单选题 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11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据此,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6条的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据此,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除特定案件外,应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因此,本题应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