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针对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债权人代位权[解析] 首先,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可知,本题中,在甲对丙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中,若债务人乙对债权人甲享有债权不存在的抗辩,次债务人丙亦可主张,据此,选项A是正确的。其次,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第1款的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可知,本题中,在甲对丙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中,如次债务人丙对债务人乙享有抗辩,次债务人丙也可对债权人甲主张。据此,选项B是正确的。最后,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经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可知,在代位权诉讼中,原告为债权人,被告为次债务人,如果代位权行使不符合要件,则被告次债务人丙当然可以对原告甲进行抗辩。据此,选项C是正确的。同时,根据法律的上述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当事人作为第三人,而非共同被告。据此,选项D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