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毛巾采购案例
   2006年4月3号,华丰超市想要购进一批毛巾,向几家毛巾厂发出电报,称“本超市欲购进毛巾,如果有全棉新款,请附图样与说明,我商场将派人前往洽谈购买事宜”。有几家毛巾厂回电,称自己生产的毛巾符合要求,并附上了图样与说明。其中,丽星毛巾厂寄送了图样与说明后,又送了100条毛巾到该超市,超市看货后不满意,决定不购买该厂产品。丽星毛巾厂认为商场发出的是要约,自己送毛巾的行为是承诺,合同因为承诺而生效,超市拒绝购买是违法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而超市方认为他们发出的是要约邀请而非要约,超市方不受该行为约束。
   结合该案例,请回答如下问题:
【正确答案】要约是特定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
   由此可知两者的区别,首先,要约的目的是与他人订立合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要对方想跟自己订立合同;其次,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即受法律约束,而要约邀请发出后,对要约邀请人是没有法律意义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