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王某系国内某公司(非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12月的收入情况如下:
    (1)当月工资薪金收入8500元(已扣除“三险一金”等免税项目金额),全年一次性含税奖金收入20000元。
    (2)从所任职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收入10000元。
    (3)从某杂志社取得发表一篇论文的收入2000元。
    (4)为某公司设计产品营销方案,取得一次性设计收入18000元。
    (5)购买福利彩票支出500元,取得一次性中奖收入15000元。
    (6)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所得20000元。
    (7)转让自用住房一套,取得转让收入150万元,支付转让税费5万元,该套住房购买价为80万元,购买时间为2013年6月份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
    已知:(1)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
    (2)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稿酬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含税级距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 …… …… ……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王某当月工资薪金及全年一次性含税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______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①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500-3500)×20%-555=445(元);②该笔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每月奖金平均额=20000÷12=1666.67(元),根据工资、薪金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元)。
   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45+1895=23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