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自认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 A.自认的事实允许用相反的证据加以推翻
  • B.身份关系诉讼中一律不适用自认
  • C.调解中的让步不构成诉讼上的自认
  • D.当事人一般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一律不得进行自认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实予以承认。《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8条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涉及身份关系的事实因涉及人身权利,而不能由当事人自己任意处分,但不涉及身份关系的事实,如举证期限等,可予以自认,B项错误。一般授权委托代理人可构成自认,只是如果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因此D项不正确。
   A项说法正确,参见《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8条第4款和第74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07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