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下列内容中,不属于对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申请不予批准的是( )。
国家坐标系统能够满足需要的
申请材料内容虚假的
已依法建有相关的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
申请建立城市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单位高层发生大变动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对建立相付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申请不予批准: (1)申请材料内容虚假的; (2)国家坐标系统能够满足需要的; (3)已依法建有相关的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 (4)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认定的应当不予批准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