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3岁的儿子果果在幼儿园用餐时, 因为与其他小孩争抢苹果, 被小朋友朵朵戳伤了眼球, 致其视力受损。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因为果果才3岁,所以其受到的损害,学校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故A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监护人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所以B选项错误。幼儿园与朵朵的监护并不承担连带责任。故D选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