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筹建财务公司,应当由母公司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应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不包括( )。
母公司及其他成员单位整体的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分析、在同行业中所处的地位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设立财务公司的宗旨、作用及其业务量预测
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年内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拟设财务公司名称、所在地、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
拟设财务公司名称、所在地、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是申请书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