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王某在A市某眼科专业医院作近视治疗手术,在手术过程中眼底出血,最后导致双目明。王某认为医院在手术中出现了失误,遂起诉医院要求赔偿。在诉讼举证期间,王某称,根据手术前后的记录可知,院方存在医疗过错,而被告该眼科专业医院则辩称由于涉及医院内部程序,手术的记录不能提供给法庭参考。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______
A.法院可以推断院方存在过错,据此作出判决
B.法院有权亲自为宋某调查取证,强迫医院提供证据
C.法院应要求王某提供有关的证据线索,如果可以证明手术记录确实含有医疗过错方面的记载,则可以据此判决医院败诉
D.法院应根据举证责任的规定,认为王某无力举证而判其败诉
A
B
C
D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解析] 《民诉证据规定》第75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本案的情况正是如此,医院拥有手术记录是必然的事情,其拒不提供,自然可以推断其存在过错,因此选A项,无须强迫医院提供证据,也无须原告再去进一步取证或者提供线索,B、C、D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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