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7月通过差额征税方式计算当期的进项税额为1000万元,销项税额为2100万元,可以抵减的销项税额为200万元。则月末账务处理正确的是(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1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1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9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9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税费(转出多交增值税) 2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2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
月末甲公司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2100-200)-1000=900(万元),甲公司应将未交纳的增值税900万元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