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包括( )。
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人员
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疗行政管理人员
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临床医学人员
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