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试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范围及适用程序。
【正确答案】非法证据排除,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于以违反法定程序手段取得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依据。
(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根据该款规定,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范围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二是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实物证据。
①非法言词证据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包括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此类非法证据必须排除,法官不存在自由裁量的余地,此种排除模式在理论上被称为绝对排除。但需要注意的是,采取绝对排除模式的仅限于以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上述证据,如果仅仅是讯问或询问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程序瑕疵,如讯问笔录制作不完善,缺少讯问人员签名等情形下取得的证据,则不一定排除。
②非法实物证据
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采取相对排除模式,即单纯收集证据不符合法定程序并不一定导致该证据被排除,而需要根据个案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非法取得的物证、书证的排除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方面条件:a.该物证、书证的收集过程不符合法定程序;b.这一程序违法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c.不能对该证据作出补正或合理解释。
(2)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程序
我国《刑事诉讼法》主要规定了审判阶段的证据排除程序。
①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启动
审判阶段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启动方式有两种:a.法院依职权启动;b.依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申请而启动。
②证据合法性的证明
在证据合法性的调查程序启动之后,由人民检察院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承担证明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将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不利后果。此处所谓的不利后果即相关证据应当被排除。
法庭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调查可以采用多种证明方法,如出示、宣读讯问笔录或者其他证据,有针对性地播放讯问过程的录音录像等。除此之外,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还可以采用另外两种特殊的形式:a.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作证;b.取证过程合法的说明材料。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