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仪器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德国法。此批货物由新加坡籍货轮“比西”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比西”号在印度洋公海航行时与巴拿马籍货轮“丽莎”号相撞。“比西”号船长为了避免该轮沉没采取了自愿搁浅的措施。“比西”号在救助人的帮助下进入避难港,经修理继续航行到达中国目的港。但在途中曾突遇特大暴风雨,使部分仪器湿损。上述各方当事人如发生诉讼,下列关于法律适用问题的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海商法》第273条:“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民通意见》第145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本案的碰撞发生在公海,故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即中国法;而有关该合同的争议,则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即德国法。因此,选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