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抢救患者急需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时,可以
请求卫生行政部门紧急调用
从其他医疗机构紧急借用
从定点生产企业紧急借用
请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紧急调用
医疗机构抢救患者急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