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辛某到县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陈某强奸,公安机关传讯了陈某,陈某称他与辛某是恋爱关系。公安机关遂作出不立案决定,并向辛某送达了不立案通知书。辛某对不立案决定不服而采取的哪一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  (    )
   A.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B.要求县检察院撤销该不立案决定
   C.请求该县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D.向该县法院提起自诉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控告人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因此中某作为本案的被害人和控告人可以申请向作出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该条规定了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请求进行立案监督,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故D项正确。关于B项,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有权进行立案监督,但是无权直接撤销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B项于法无据。该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应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