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为A市A区人,因受到本市居民乙的殴打和侮辱,而以侵权为由向乙住所地A市B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20万元,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乙所在的街道被划归为A市C区。在庭审过程中,甲向法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判令乙赔偿损失60万元。而根据A市所属的A省高级法院的规定,A省的基层法院只能受理标的额在45万元以下的案件。此时甲诉乙侵权一案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首先,依照管辖恒定原则,管辖法院确定以后不随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如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变化不会导致法院变化。其次,根据《民诉解释》第3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因此,案件受理后诉讼标的额的变化,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变化以及法院辖区的变化都不会导致法院管辖权的变化。所以本案应由B区法院继续审理,B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