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2012年卷三71题,多选)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破产原因。《企业破产法解释(一)》第4条规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A项:核心资产不能变现,属于上述规定第(一)项情形,故A项正确。 B项:该项中的情形符合上述第(二)项规定,故B项正确。 C项:该项符合上述规定第(三)项情形,故C项正确。 D项:中南公司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只是说明中南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存在不当,并不能因此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