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无
A、
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B、
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
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D、
丙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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