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陈某(男)与严某(女)于1996年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1998年严某发现陈某在1996年离婚期间将夫妻共同所有的一辆“马力”牌四轮卡车以4.6万元卖给顾某,判决中没有对此项财产做出裁定。人民法院经审理明,陈某变卖的卡车原价值6万元。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
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处理
B、
告知严某不得就该离婚判决申请再审
C、
告知严某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D、
让严某选择申请再审或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见《民诉意见》20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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