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
清朝民事立法中,民事主体地位发生了一定变化,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表现为( )(2017年一综一第62题)
A、
允许良贱通婚
B、
废除匠籍制度
C、
雇工人的地位有所改善
D、
部分贱籍豁免为良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清朝民事主体的变化主要体现在:
(1)废除匠籍制度。手工业工人的人身权利得到了一定保障。
(2)雇工人地位有所改善。自乾隆末年雇工人的人身隶属关系获了解放。
(3)部分贱籍豁免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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