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田园有限公司因管理经营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2001年10月10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于10月13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要求该公司的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定于11月13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12月13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人民法院裁定田园有限公司破产,次年3月10日,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的,3月15日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根据新《企业破产法》,以下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
   A.本案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不合法
   B.本案中宣告破产裁定的送达时间不合法
   C.本案中法院以裁定形式宣告田园有限公司破产是错误的
   D.本案中田园公司可以自己提出破产申请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企业破产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62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故A项表述正确。题中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不合法,B项表述正确。债务人可以申请宣告破产,故D项表述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