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车间耗用供电车间的劳务费用=300000/50000×300=1800(元),供电车间耗用供水车间的劳务费用=105000/21000×1000=5000(元)。由于供水车间耗用的劳务费用小于供电车间耗用的劳务费用,根据受益少的先分配,受益多的后分配原则,先分配供水车间的生产费用。又根据先分配的辅助生产车间不负担后分配的辅助生产车间费用的原则,供水车间不需要负担耗用供电车间的劳务费用,直接将归集的生产费用按供水量分配,供水车间费用分配率=待分配费用/供应劳务总量=105000/21000=5,选项A正确;供水车间分配给供电车间的费用=5×1000=5000(元),分配给基本生产车间的费用=5×18000=90000(元),选项C正确;供电车间费用分配率=(待分配费用+从供水车间分配转入的费用)/提供除供水车间外劳务量=(300000+5000)/(50000-300)=6.14,选项B错误;供水车间不负担供电车间的费用,供电车间对除供水车间外的部门或单位分配辅助生产费用,因此分配给供水车间的费用为0,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