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千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甲律师事务所租赁百草公司酒店用作管理人办公室的行为不违反破产法的规定
   B.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处分千叶公司的财产
   C.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得报酬
   D.如甲律师事务所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没有权罢免其管理人资格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破产管理人的权力和任免。《破产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因此B项正确。第28条第2款规定:“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因此C项正确。管理人为履行职务,有权租赁办公室进行日常办公,不违反破产法的规定,因此A项也正确。《破产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据此,债权人会议无权直接罢免管理人,D项错误。本题为选择题,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