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唐朝时,京城长安某人犯有三种罪,三种罪的处刑分别为徒一年、徒二年和流二千里。依据唐律的规定,该罪犯最终将被处以______。
A、
徒一年
B、
徒二年
C、
流二千里
D、
徒二年、流二千里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解析] 唐律规定了合并论罪从重原则。唐律规定凡一人犯两个以上罪,实行“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的原则,也就是采用重罪吸收轻罪,刑不累加的原则。如一罪先发而且判决,后又发现他罪,若二罪相等,维持原判,若后罪重于前罪,则通计前罪以充后数。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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