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①合议制度:是指由三名以上的单数审判员或陪审员组成审判集体,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判的制度。合议制度的组织形式为合议庭;②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某一案件的审理活动的制度;③公开审判制度: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和宣判应当依法公开进行的制度;④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⑤陪审制度:陪审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吸收非职业法官或非职业审判员为陪审官或陪审员参加审判民事案件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