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因负债被申请破产,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其后,相应的机关和当事人实施了以下行为,其中哪些是违法的?(    )
   A.乙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1年前查封的甲公司的土地
   B.甲公司为维持生产经营向某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
   C.税务机关通知银行直接从甲公司账上扣缴税款5万元
   D.甲公司以自己的债权抵销了所欠某公司的债务8万元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破产的效力。新《企业破产法》第1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第40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其他对债务人的民事执行程序必须终止。所以,乙法院不得委托拍卖行拍卖一年前查封的甲公司的土地。税务机关也不得通知银行从甲公司的账户上扣缴税款5万元,税款应按法定顺序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