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流洁净手术室和层流洁净病房的空气及物体表面细菌总数的卫生标准分别为( )。
空气:≤150CFU/,物体表面:≤5CFU/
空气:≤100CFU/,物体表面:≤5CFU/
空气:≤200CFU/,物体表面:≤5CFU/
空气:≤200CFU/,物体表面:≤10CFU/
空气:≤500CFU/,物体表面:≤15CFU/
Ⅰ类环境为采用空气洁净技术的诊疗场所,包括洁净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如:洁净骨髓移植病房。Ⅰ类环境空气平均菌落数≤150CFU/,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5C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