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香港甲公司收购境内乙公司部分资产,并以该部分资产作为出资与境内丙公司于1998年3月1日成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公司收购乙公司部分资产的价款为120万美元。下列选项中,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价款支付方式是( )。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解析] (1)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设立合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当自合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一次支付全部购买金,因此选项A符合法律规定;(2)分期缴付出资时总期限不得超过1年,选项B中1年末(1999年2月28日)支付的价款只有50%;(3)选项C中尽管1年末(1999年2月28日)支付了全部价款,但在前6个月支付的价款比例为0%; (4)选项D尽管前6个月支付的价款超过了60%,但总期限超过了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