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12年12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0万元,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14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2年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日应抵销的金额为______万元。
A.300
B.1400
C.2000
D.2340
A
B
C
D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解析]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2000+340=2340(万元)。销售价款和增值税的款项都已收到,所以,抵销含税金额。本题主要考查母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抵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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