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 )属于创立大会行使的职权。
A.选举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
B.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
C.根据情况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D.审核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第91条的规定,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二)通过公司章程;(三)选举董事会成员;(四)选举监事会成员;(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七)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