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可以采取的行为是(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自知道税务机关具体行为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纳税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