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某饭店10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购入生猪10头、菜牛5头,本月屠宰后为本店所用。 (2)承办了5次筵席,其中10日举办的筵席总金额为480元,15日为780元,16日为1500元,20日为2050元,22日为2500元。 本地区的屠宰税税率为每头生猪为150元,每头菜牛为200元,筵席税的起征点为500元,税率为25%,请计算本饭店应缴纳的屠宰税和代缴的筵席税。
【正确答案】解:(1)应缴纳的屠宰税税额: 10×150+5×200=2500元 (2)10日举办的筵席其总金额低于起征点,可免予纳税。因此,该饭店应代扣代缴筵席税税额: (780+1500+2050+2500)×25%=1707.5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