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自营出口自产货物,2007年10月末计算出的期末留抵税款为2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为22万元,则当期免抵税额为( )。
当期应退税额=20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2-2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