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39.教师王某和妻子发生争执,一记耳光导致妻子左耳失聪,妻子起诉王某赔偿医疗费用500元和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进一步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题中,由于王某的妻子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因此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故本题答案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