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是好朋友,某日,甲邀请乙夫妇于周日中午到家中吃饭,乙欣然同意。甲遂精心准备一桌饭菜,耗资600元,并备好酒一瓶,价400元。但周日中午乙一时心情不好,没有前往。该饭菜只能由甲夫妇自己吃,酒没有喝,则:( )
A、
甲可以侵权为由要求乙承担责任
B、
甲可以违约为由要求乙承担责任,但只能就饭菜的损失要求乙承担责任
C、
甲可以缔约过失为由要求乙承担责任,但不能要求赔偿酒的价款
D、
乙不因爽约而对甲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考点: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解析:社交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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