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在2003年10月8日销售商品1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元。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 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如买方2003年10月24日付清货款,该企业实际收款金额应为( )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如买方在20天内付清货款,可享受1%的现金折扣,因此,该企业实际收款金额 =10000×(1-1%)+1700=1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