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作家于2007年3月出版一部长篇小说,出版前出版社预付稿酬10000元,小说正式出版后出版社又付稿酬30000元,由于此书很畅销,5月又加印1000册,取得稿酬6000元,均未扣税。2007年8月至12月期间该长篇小说在某报纸上连载刊登,共取得稿酬18000元。此外,该书获得中国文联举办的百花奖,奖金10000元。该作家工资由其所在文联支付,每月1500元,已由单位扣缴税款,除此之外,其他所得均未申报纳税。
要求:请计算该作家2007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1)预付稿酬、加印作品稿酬应与出版时稿酬合并为一次征税。
应纳税额=(10000+30000+6000)×(1-20/%)×20/%×(1-30/%)=5152(元)
(2)出版后连载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
应纳税额=18000×(1-20/%)×20/%×(1-30/%)=2016(元)
(3)百花奖10000元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4)2007年应纳税额=5152+2016=7168(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