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案件,裁判发生效力后仍可另行起诉的有:______
  • A.柯某向其子索要赡养费,法院判决已生效,但因物价飞涨,柯某要求增加数额
  • B.原告杰某申请撤诉,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决定
  • C.判决张某与其妻离婚后,判决书中未对其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辆轿车的归属作出确认
  • D.朱某的离婚请求被法院生效判决驳回,6个月后朱某再度提出离婚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考点] 受理制度 [解析] 《民诉意见》第152条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故A正确。《民诉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含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故BD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20g条的规定,如涉及到判决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故C正确。本题答案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