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督促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考点] 督促程序
[解析] 《民诉意见》第218条规定:“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的,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因而,A项正确。《民诉意见》第220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因而,B项正确。《民诉意见》第22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可见 C项错误。《民诉意见》第221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可见,D项中法院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