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可以引起债发生的事实有( )。
A、
拾得遗失物
B、
借贷
C、
未受委托管理他人事物
D、
某人死亡且留有遗产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解析] 债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四种,包括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A项属于不当得利(实际上,拾得遗失物归属情形较复杂,也可以说是侵权与不当得利的复合,在此不再展开介绍),B项属于合同范围内发生的,C项属于无因管理,D项是因合法继承而取得对遗产的所有权。不产生债。因此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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