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特区某中外合资企业2005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免地方附加税),其在乙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在乙国纳税10万元,则该中外合资企业2005年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境内所得应纳税额=300×15%=45万元;境外所得应补税额=50×33%-10= 6.5万元。在我国应纳所得税=45+6.5=5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