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法律汇编和法律编纂的论述正确的为:(    )
   A.法律汇编、法律编纂都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的基本方法。
   B.法律汇编也称法规汇编,属于国家重要的立法活动。
   C.法律编纂的目的是为了修改不符合客观实际的法律规定,制定新法典。
   D.法律编纂可以改变原来法律规范的内容,也可以增加新的内容。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汇编和法律编纂。
   本题涉及的知识点为:(1)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是指有权国家机关在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时,按照要求使规范性法律文件符合一定规格、标准,从而使一个国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成为和谐、协调的统一整体。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则是指采用一定方式对已制定颁布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归类、整理或者加工,使之系统排列的活动,其基本方法为法律汇编与法律编纂。故A项表述错误。(2) 法律汇编,也称法规汇编,是指对已经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目的或者标准,进行系统的排列并汇编成册。法律汇编不制定新的法律规范,不改变汇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内容,不是国家的立法活动。法律汇编既可以由官方进行,也可由民间进行。故B项论述错误。(3) 法律编纂,也称法典编撰,是指为了制定法典,对分布于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属于某一部门法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和补充,编制成更完善并具有特定结构的、统一的部门法典的活动。法律编纂是国家重要立法活动之一,可以改变原来法律规范的内容,也可以增加新的内容。它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进行。故C、D项论述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