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李某向刘某借了10000元钱,约定2008年1月1日还款。因李某届期未还,刘某于2009年1月3日向李某写了一封信催促还款,李某于2009年1月9日收到这封信。该项债务的诉讼时效自何时中止或中断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李某与刘某之间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二年,可以中止或中断。该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2008年1月2日,2009年1月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刘某2009年1月3日向李某写了一封信催促还款的行为属于权利人提出要求,可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但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采用到达主义,即2009年1月9日该信件到达李某处时,该意思表示生效,故2009年1月9日诉讼时效中断,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