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版工作的方针原则是什么?
为了充分发挥出版工作正确影响社会的作用,出版工作者应该在工作实践中坚持贯彻、执行一些基本方针原则。
(1)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出版活动必须坚持为人民服 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出版工作坚持为人民服务,实质上是要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 利,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
(2)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出版工作必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这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 义服务的必要条件。在出版工作中贯彻“双百”方针,就要努力推动不同形式、不同风格的作品的创作,为 艺术界、科学界的自由讨论创造条件,让不同的学术观点和不同的艺术、学术流派的成果都有出版的机 会。编辑人员不能以自己的爱好和自己的观点为标准取舍稿件,也不能在编辑加工整理中随便按照自己的 观点和好恶删改稿件。
(3)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出版工作在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同时,还要坚持“古为今用、洋 为中用”的方针。这就要求出版工作者要根据我国文化的社会主义性质,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对古代文化和 外国文化进行分析、鉴别,区分精华和糟粕,学习借鉴其精华部分,以利于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文化。
(4)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弘扬主旋律,必须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提倡多 样化,必须全面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二为”方向,弘扬主旋律,是社会主义制度对文化 建设提出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文化必须担负的社会责任;贯彻“双 百”方针,提倡多样化,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对文化建设提出的客观要求,是由人民群众日益增 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决定的,是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的活力所在。
(5)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出版活动中的社会效益是指有益于社会主义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出版效果,经济效益是指通过出版经营获得的经济收益。两者之间主要是相互 促进的辩证关系,但有时在实践中也表现出一定的矛盾冲突。社会主义出版工作必须自觉地正确处理两个 效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多出精品力作,杜绝精神毒品和文化垃圾,绝不允许以牺牲社会效益 为代价片面追求一时的经济效益。
(6)坚持质量第一。这是由我国出版工作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是由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 向决定的,也是我国出版工作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必然要求。
(7)坚持走改革创新之路。要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努力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出版工作的规律。坚持 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建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要求、符合出版 规律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促进出版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