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第一部完整的成文法典是( )。
《大清律集解附例》
《大清律例》
《大清律解集》
《五朝会典》
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颁行该法,是清朝第一部完整的成文法典,其体例、条文都沿用明朝旧制,无异于明律的翻版。这部法典实际上没有认真贯彻执行,但毕竞为《大清律例》的制定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