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在风险评估阶段使用分析程序,而不是选择运用。
(2)恰当。
(3)不恰当。应该以该应付账款项目的实际执行的重要性作为已记录金额与预期值之间可接受的差异额。
(4)不恰当。A注册会计师应该对乙公司执行下列一项或多项审计工作:使用组成部分重要性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实施审计;针对与可能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相关的一个或多个账户余额、一类或多类交易或披露事项实施审计;针对可能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实施特定的审计程序。
(5)不恰当。应当针对200万元的差异进行调查。
(6)不恰当。在临近审计结束时,应当运用分析程序对财务报表进行总体复核/总体复核分析程序是必要程序。
[考点] “主营业务收入的实质性分析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