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该商标权进行评估应当使用增量收益法。增量收益法主要用于评估两种无形资产的价值:一种是使用无形资产可以产生额外的利润或现金流量,即增加收入;另一种是使用无形资产可以带来成本的节省,即节省成本。
2.预测期内前5年中每年的增量利润:200×0.8=160(万元)
3.确定该项商标权的价值:
商标权的价值=160×(P/A,10%,5)+40×(P/A,10%,5)×(P/F,10%,5)
=160×3.7908+40×2.3537=606.53+94.15=700.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