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至今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
A、
王某因伤害罪,2002年被判3年有期徒刑
B、
张某因贪污罪,1995年被判3年有期徒刑
C、
刘厂长经营的工厂,2003年12月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严重亏损,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D、
李某因炒股损失惨重,尚有20万元的到期债务不能清偿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其中A选项中王某执行期满虽然没有超过5年,但是其刑事犯罪为伤害罪,不属于经济类犯罪,所以不受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限制。B选项中张某为执行期满已逾五年。因此A、B两项中任职已不受公司法的限制。C选项中刘厂长经营的工厂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未逾3年,以及D选项中的李某因其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期不能清偿,都应受到公司法的所规定的任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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