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后,修订法律大臣俞廉三上陈“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中表示:“此次编辑之旨,约分四端:(一)注重世界最普遍之法则。(二)原本后出最精确之法理。(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四)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则。”很显然,其上书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故选项A正确。《大清新刑律》是一部近现代意义上的新式法典。在编纂体例上,法典采取了近代西方刑法典的模式,分为总则和分则两个部分,在内容上,不再纳入民法、诉讼法等方面的内容,突破了传统法诸法合体的形式,是一部纯粹的刑法典,故B说法错误。清末我国采用是四级三审制,故C项说法正确。《中华民国宪法》内容的主要特点有表面上的“民有、民治、民享”和实际上的个人独裁。它罗列人民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但依据宪法第23条颁布的《维持社会秩序的临时办法》、《戒严法》、《紧急治罪法》等,把宪法抽象的民主自由条款加以具体切实的否定。故D项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