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该理论由凯恩(E.J.kane)提出,认为金融创新主要是金融机构为了获取利润而规避政府的管制所引发的。“规避”是指对各种规章制度的限制性措施实行回避,“规避创新”则是回避各种金融控制和管理的行为。许多形式的政府管制与控制实质上等于隐含的税收,阻碍了金融业从事已有的盈利性活动和利用管制以外的利润机会,因此金融机构会通过创新来逃避政府的管制。但当金融创新危及到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不能按预定目标实施时,政府和金融当局又会加强管制,这又将导致新的一轮创新,因此两者不断交替,形成一个相互推动的过程。凯恩认为,在市场机制约束下和法制基础上,国家追求公众利益,经济个体寻求个人最大利润,规避就反映了这一矛盾关系,是合法的过程。由此,凯恩设计了一个制定规章制度的框架。在这个框架中,制订经济规章制度的程序和被管制人规避的过程是相互适用和相互作用的。
(2)对该理论的评价。这一理论是约束诱导理论和制度改革理论的折衷,但又有很大区别。首先,约束诱导理论只从内外制约两方面探讨金融管制对金融创新的单方面影响,而该理论全面分析了金融创新和金融管制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其次,舰避创新理论与制度改革理论对金融管制的定位不同。前者将金融管制看成是金融创新的外部动力,而后者将金融管制视为金融规避创新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强调了技术创新的重要性。
“规避”理论重视外部环境对金融创新的影响。从“规避”本身来说,也许能够说明它是一些金融创新行为的源泉,但是“规避”理论似乎太绝对和抽象化地把规避和创新逻辑地联系在一起,而排除了其他一些因素的作用与影响。